今年省总工会将全面推广建立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由过去的职工“上访”变为工会主动“下访”,由工会组织指派职工法律援助人员定期到企业了解情况,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
据介绍,过去很多职工不了解维权途径,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往往不能及时寻求到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而对职工提供的法律援助,大多是在案件发生以后,援助对象主要是职工个体,因此援助的力度不够,这些因素最终导致许多案件延误了诉讼时效,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为解决这一问题,省总工会决定全面推广建立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变坐等职工申请法律援助为工会法律援助主动深入企业,为职工面对面开展法律援助。
据了解,省总工会在2008年就启动了职工法律援助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163家,按企业数的2%配备法律援助人员,专(兼)职工作人员712人。今年这一制度将在全省推广。全省各级工会将根据各地行业性质、劳动关系状况、职工需求等情况,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人员与企业的联系制度,指派职工法律援助人员定期到所服务企业了解情况,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
为保证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落实,省总工会还将加强对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督导检查,并将此纳入年度评比考核和评选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范畴,凡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不健全的县不得列为职工法律援助示范县,不得享受上级工会拨付的法律援助示范县经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