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8月22日至9月4日,北京将举办世界田径世锦赛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超常措施保障北京田径世锦赛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环境质量的通知》要求,参照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空气环境质量安全的超常保障措施,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8月20日至9月4日期间,采取严于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措施的超常措施,确保两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采取停产措施。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应急预案》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定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定政办〔2014〕97号)要求,对印染、化工、油漆、水泥及粉磨站、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停产,县环保局负责下发通知、监督停产,供电部门负责切断生产电源。
二、所有砂石料等相关企业全部停产。全县范围内所有砂石料开采、加工、储售煤场、灰窑等污染企业全部停产。县国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既定分工牵头,各乡镇和环保、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配合,督促企业落实停产措施。
三、所有工地全部停工。全县范围内所有工地,包括建筑、市政、道路、拆迁等工地和土石方作业全部停止施工。县住建局牵头监督停产。
四、所有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停止作业。砂石料、建筑渣土、混凝土、煤炭和其他各种散体物料等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执法局、公安局牵头,住建、交通、养路工区等部门配合,做好监管和执法工作。
五、严禁焚烧秸秆、垃圾。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城区),乡镇(城区)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地块责任制。县委农工委、环保局、农业局和执法局按照各自职责牵头督导,公安局配合,有效杜绝焚烧秸秆、垃圾行为。
六、实施机动车限行。县城区机动车辆按照车牌尾号,实施“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的单双号限行措施。公安局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秋民担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工促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执法局、农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统计局、应急办、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人行、银监办、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保障措施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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