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21时许,清苑县公安局接报称:村民小刚和小燕在清苑县中冉村西朝阳路南延路段散步时,被三名驾驶一辆摩托车的男子抢走诺基亚手机两部,并且小刚被扎伤致死。
接报后,该局南大冉刑警队、技术室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政委崔心勇、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庞力槐、刑警大队长安磊、教导员刘春志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侦破工作。远在北京培训的公安局长张金仲也多次通过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根据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线索的实际情况,上案民警开拓思路,广辟线索。一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沿主要路段调取监控录像查找嫌疑人;二是对重点乡、村的无业人员和有前科的重点人员展开全面调查摸排;三是从被害人被抢的手机入手展开侦查。经过大量工作,一条有价值线索反馈上来,何桥乡后铺村刘涛、刘小虎、刘一凡、陈明四人在倒卖手机且手机型号与小刚和小燕被抢手机相似。通过组织受害人小燕辨认,初步确定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由于四人整日昼伏夜出,居无定所,行踪诡异,为确保一网打尽,副局长庞力槐亲自带民警进村对每一名嫌疑人进行摸排,寻找最佳抓捕时机。
4月29日晚,获悉四人均回到家中,副局长庞力槐及刑警大队领导经周密部署,立即组织南大冉刑警队、大庄刑警队、何桥派出所分两组实施抓捕。次日凌晨2时许,成功将刘某某、刘某、刘某、陈某抓获归案,并当场从刘某家中搜出死者小刚被抢走的诺基亚手机一部,从刘某某家中搜出作案时使用的摩托车一辆。
经连夜突审查明,4月9日晚8时许,刘某、刘某某、陈某三人各携带一把匕首预谋实施抢劫,后三人到清苑县城找到同村好友刘某,提出使用刘某的摩托车去实施抢劫,但因一辆摩托车不能同时乘座四人,于是陈某在路边等候,刘某某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带着刘某、刘某某三人沿朝阳路清苑段由南向北行驶寻找作案目标,当行至中冉村西时恰好遇到正在该路段散步的小刚和小燕,于是刘某和刘某某二人下车,持刀拦住小刚和小燕并抢走二人诺基亚手机两部。小刚在反抗过程中遭到殴打,并被刘某扎伤胸部后倒地死亡,后三人驾车逃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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