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营造互助互济的社会氛围,今年起,保定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倡导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捐出本人本年度4月份一天的基本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据介绍,这项活动将于每年的4月2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暂定保定市的捐款标准为:企业职工30元/人,企业中层干部50元/人,企业领导100元/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科员(职工)50元/人,科级干部70元/人,处级干部100元/人,厅级干部150元/人。特困职工原则上不参加捐款。
此举旨在多渠道筹集帮扶救助资金,帮助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困难。活动救助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不具备脱困条件、需要长期救助的特困职工,就读大中专(含高职)和高中的特困职工子女,患恶性肿瘤等十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并参加本活动的捐款职工及其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患其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并参加本活动的捐款职工,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到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在一个活动期限内,救助一般不超过一次,并以救助职工为主。在同等条件下,救助困难职工标准原则上高于其未就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此外,由于保定市农民工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的流动工会会员人数多,暂定这部分会员在县域内流动可以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