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大米开袋后已发霉,王女士几经周折未能退换,多亏了工商局出面帮忙解决了此事。
3月17日,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己2月11日在粮油市场买的大米,把大米放在厨房存放,直到3月12日才打开袋子,这时发现大米发霉了,有的已经结块并变绿。王女士查看米袋上的生产日期,上面写的是1月21日生产,保质期是6个月。由于自己家住4楼,厨房在阴面,王女士认为大米的存放符合产品存放标准。
王女士根据米袋上的联系电话直接打给了厂家,厂家的人说:“大米应在0摄氏度以下保存。”王女士觉得荒谬,就与其理论,后来厂家那边决定给换,让找当地经销商换。3月13日,王女士找到当时的经销商,要求换大米,可经销商就是不给换,还说了一堆理由,“是你对大米保管不当;现在大米水分比较大,容易发霉变质。”
3月15日,王女士拿着发霉的大米到工商局投诉。南市区工商局南郊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决定马上派人去解决,由于王女士需要上班抽不出时间,分局暂未行动。3月17日上午,王女士找到南郊工商分局,该局马上派了3个人去处理此事。他们找到经销商,经过交涉后,最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销商给予王女士两倍的赔偿,王女士得到两袋大米。为了保护市民食品安全,南郊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要求经销商暂停销售大米,将对其大米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再销售。同时,南郊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消费意识,在选购肉眼能看到的直观食品时,最好看一看;对于牛奶等肉眼看不到的食品,尽量选购品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