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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法官145条短信调解离婚案

2010-12-10 11:57

“我同意离婚,答应法庭的调解意见……”12月7日,易县法院易州法庭庭长梁红梅收到了当事人刘某的手机短信。该庭以手机短信的调解方式,成功地调解了史某与刘某的离婚案。

据悉,史某与刘某系再婚,双方婚后一直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斗嘴吵架常年不停。村干部多次出面调解无效后,双方于今年9月诉之法庭。不料,庭审之后史某、刘某分别到北京、云南打工,且刘某拒不出庭参加诉讼。考虑到案件情况特殊,且双方距离较远,往返花费较大等因素,办案法官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随时告知双方案件的进展情况。

办案法官一次次通过手机短信与双方联系,从情、理、法的角度多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饱含着办案法官真诚话语的145条共4500字的短信终于感动了当事人双方,最终,双方非常满意地接受了法庭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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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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