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2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2日(农历除夕)、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5日(星期六)、2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7日(星期一)、2月8日(星期二)。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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