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承担低碳省试点工作的5个省和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的8个市将各地低碳试点方案纳入本地“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改委近期将尽快批复各省市的低碳试点方案。
2010年8月,发改委在北京启动我国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承担低碳试点工作的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承诺将研究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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