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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兴县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3-1 09:15| 发布者: 定兴在线| 查看: 3008| 评论: 0|来自: 定兴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定兴县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定兴县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清真食品市场,维护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全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引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县政府决定在春节前对全县的清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整治。依据《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坚持专门力量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提高清真食品管理水平,促进清真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消除清真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我县清真食品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口3千余人,有16家加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确保清真食品安全,责任重大。要通过及时排查清真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行为,切实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杜绝清真不清现象,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切实规范,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清真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各乡镇、有关部门建立无缝隙的清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清真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为广大穆斯林和全县群众创建一个放心的消费购物环境。

三、检查重点

l、清真食品市场。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非清真饮食习惯民族人员冒名经营清真食品、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混合经营、未经批准非法印制和悬挂清真标识等行为。

2、清真食品企业。按照《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要求,对企业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中清真饮食习惯人员比例和运输工具、储藏容器、原料来源以及包装箱和包装袋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3、清真屠宰点(1家)、清真餐饮单位(12家)、出售清真食品的商店、超市(2家)、清真食品加工厂(2家)。重点检查这些单位的清真肉食是否按照清真饮食习惯制作,对外来原料要追根溯源,严格把关,严格备案。

四、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1月18日一1月 19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发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将准备工作做实做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月20日一1月26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规定重点内容逐一清查,做到不漏一处场所,不漏一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置。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月27日—1月28日)。各有关部门要对此次清真食品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县民宗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副县长吴奇玲任组长的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宗局。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此次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全面摸清底数。对辖区内清真食品个体经营单位和清真食品企业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表格,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强化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无小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摸索制定清真食品监管办法,并形成制度,真正建立起清真食品监督管理网络。完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出现问题能第一时间了解情况,采取有效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定兴县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定兴县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奇玲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东升 县民宗局局长

    林 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成 员:郑鹏威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立 县工商局副局长

    李建山 县商务局副局长

    白振川 县农牧局副局长

 王长海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国军 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国庆 县工商联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东升同志兼任,副主主任由唐国庆同志兼任。

出自:定政办〔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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