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秦皇岛市规定:有行贿犯罪记录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

2009-4-6 14:23

建立“检察官服务站”,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工程建设……从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该市总投资384亿元左右的西港东迁、“三年大变样”等66个重大建设项目,都将装上职务犯罪“防火墙”,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推出的举措包括:建立“检察官服务站”,每周活动一次,了解掌握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参与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检查验收等工程建设管理活动,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开展预防调查活动,针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薄弱环节,查找漏洞,及时整改。建立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情况、重大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大宗原材料采购的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方面重大事项均须进行及时公告。同时,实行廉政准入,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招投标中,禁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工程建设。建立预先警示警告制度,在举报线索增多、出现职务犯罪重大隐患等情况下,市检察院将以书面形式向涉及项目方发出预防警示警告通报。加大查处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一经调查发现有职务犯罪嫌疑的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防止压案不报。

据悉,这套“防火墙”已经开始在津秦客运专线等项目上试用,对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市其他各重大项目也将陆续使用。


漂亮

酷毙

雷人

鲜花

握手
来自:

全部回复(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