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涉农检察工作,加强对监督对象的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其去向和社会活动情况,使他们悔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形成互为支撑的管控网络。
二是将监外执行对象监督任务按户籍分配到各个涉农检察工作队,由工作队利用下乡之机,实地了解和掌握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在逐个核对矫正人员名单的同时,重点查清脱管漏管人员,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三是坚持工作队员包人,“一对一帮教”。对有悔罪态度、积极改造的未成年罪犯,该院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教”帮助他们尽快摆脱犯罪阴影、重新做人。对于家庭贫困的特殊矫正人员,积极帮助申请低保补贴、安排工作等,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发挥涉农检察联络员的地利、人合优势,随时随地对本村监外执行对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检察机关。
五是监所检察部门对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统一指挥、督导,定期核对矫正对象人数,检查矫正实施效果,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截止目前,没有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与漏管问题,没有发生监外执行罪犯的二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