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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管:车辆交通违法 本月起用短信告知

2009-4-8 11:34

车辆登记时没留手机号码的得赶紧补上,否则责任自负

6日记者从保定市交管部门获悉,从本月开始,凡是车辆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记录的,交管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在车辆登记时没有留下手机号码,或手机号码不准确的车主,需要及时对车辆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否则车主本人要担负因不能获知交通违法信息而造成的责任。

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从4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受目前技术条件限制,保定市交管部门决定将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实施手机短信免费告知制度。

为此,车主或车辆管理人需要向交管部门提供翔实的车主信息,包括车主姓名、车辆识别码及手机号码。原登记信息不准确或留下的联系电话为固定电话的,车主可登录保定交通信息网(网址:www.51698.cn)进行自主变更,也可拨打中国电信118114电话进行变更。

除上述变更方式外,保定市交警支队还在下属各窗口单位提供信息变更服务,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在车辆上照、年检、过户的同时,主动提供翔实的手机号码或变更原有登记不实的手机号码。各县市车管所也将设置专门窗口负责提供信息变更服务,非市区车主可就近到当地车管所变更手机号码。

保定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凡是提供和变更了准确手机号码的车主或管理人,一旦该车被电子警察记录了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免费向车主发送相关手机短信。因在新车注册、过户和机动车年检周期内未能提供和变更正确手机号码的,导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不能及时获知违法信息的,所造成的责任由车主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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