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 买车上税可在本县(市)办理
4月20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自5月1日起,我市车辆购置税将实行属地征收管理,以方便广大纳税人。
据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车辆购置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后,我市除南市区、北市区、新市区、高开区外,各县(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都将设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届时,凡购买机动车辆需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主,都可以在本地办理缴税手续。这是市国税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一项惠民措施,以往纳税人为缴税来回跑路和拥挤排队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提醒纳税人:属于南、北、新市区及高开区范围内的纳税人仍然到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车辆购置税,各县(市)范围内纳税人购买的车辆,到各自所属县(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税手续;旧车转籍、过户、补证业务按时间划分,2009年5月1日以前缴税的车辆到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2009年5月1日以后缴税的车辆到所属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车购税缴税事宜和具体缴税地点,纳税人可以向当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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