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招生学校不得单独举行文化课考试。这是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介绍,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名额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统招生的录取方法是:首先以县(市、区)为单位(城市市区以市区为单位),依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划定预选分数线,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统招生招生计划数的1.3倍;然后,对达到预选分数线的考生,既可以采取依据其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三项整合的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也可以采取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升学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应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普通高中学校可视情况对条件相当的学生组织必要的加试,但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市区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批准。招生学校不得单独举行文化课的考试。学生的加试成绩可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对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照顾性加分政策。
省教育厅强调,各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