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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北市区警方破获合同诈骗案

2009-5-14 10:05

  4月9日,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破获了一起利用转租商铺骗取大额租金的合同诈骗案,赃款大部追回,两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3月30日下午,保定市北市区分局经侦大队队长林春晓接待了被骗女子张婧,已从小集街派出所了解大致案情的林春晓,为掌握案件的详细情况,又向张婧询问了被骗的详细经过。听完张婧的哭诉,林春晓及在座的民警确信,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合同诈骗案。原来,张婧于3月初从定兴县农村来到保定市区,怀揣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15000元钱,想租个小门脸做点生意。沿街门脸租金太贵,张婧转了几天,也没有找到合适的铺面。经朋友介绍,试着来到北市区某大型超市。在一家挨一家的商铺中,终于打听到一业主想转租商铺。“就是想挣口饭吃,哪想到他们的心那么黑,用一张就要到期的假租赁协议把我骗了,我现在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听了张婧的叙述,民警在为她不幸遭遇感到痛心的同时,也对犯罪分子利欲熏心的可耻行径感到愤慨。“案值虽小,可这是受害人的全部积蓄和希望,不管案情有多复杂,也要侦破此案,为受害人伸张正义,尽最大努力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经侦大队民警个个义愤填膺。在他们办理的案件中涉案金额几十万,上百万的案件不在少数,此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犯罪分子竟然将诈骗黑手伸向一个弱女子,这点钱可能寄托着女子全部的理想和期望。在队长林春晓的带领下,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技术鉴定,发现张婧所持商业店铺转让协议书伪造痕迹十分明显。经超市经营部门查证,原来此处商铺租期于2009年3月31日到期,周边商铺租赁的截止期限也是这个时间。4月份以后,此地段的商铺要进行集中改造,不但现在正在经营的商户要停止营业,就是户主也要暂停出租。经与商铺所有人联系查证,并没有跟第三方签署任何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从2009年2月1日到2009年10月31日的租赁期限纯属捏造。民警几番拨打转让协议中原承租人和店主所留手机,都处于关机或停机状态。张婧所持租赁协议复印件中涉及的租赁时间、租金金额和户主电话也是经过了篡改。“彻头彻尾的诈骗,你们要向攻大案一样侦办这起事关民生的经济诈骗案件!”局长白少辉明确指示经侦大队要抽调精兵强将,全力攻坚,尽快破案。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内,民警相继走访了相邻铺面的经营者,终于获悉,一名叫吴巧巧的女子在一个多月前刚刚承租了该铺面,时间不长就转让给了另一名女子。民警经多方查询,并与知情人和受害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对比,终于从保定市众多同姓名的女子中筛选出有重大作案嫌疑人的人员,经受害人辨认,确定保定市涞水县某镇的吴巧巧就是合同诈骗案的真正主谋。4月9日下午,林春晓队长和民警陈占星直扑涞水某镇,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巧妙地将吴巧巧抓获归案。继而,将同案犯罪嫌疑人林平抓获。

  据交代,吴巧巧于2009年2月份承租了某超市的一个铺面,获悉只有两个月的营业期,到期后,因营业场所维修,不能续约。吴巧巧在经营了一个月后,发现没有太大收入,眼看与店主的租赁协议就要到期,想到苦心经营两个来月,可能连本钱也挣不回来,很是苦闷。恰在此时,一名自称张婧的女子找上门来,打听租赁商铺的事。吴巧巧看张婧涉世不深,在商业经营方面更是一窍不通,眼珠一转,计上心来,脱口说道:“正好我要转让,多好的位置啊,你要愿意租赁,我们明天就可以签订转租协议!”并热情地说道,商铺距超市的出入口位置不远,从事小饰品生意效益一定不错。看到张婧很满意的样子,吴巧巧表示,可以按照原来每月2000元的标准收取租赁费。“合同已经签署到了2009年10月31日,7个月的租期,一共需要租金14000元,加上转让费用1000元,共计15000元。”双方商定第二天签署转租协议。也就在当天晚上,吴巧巧把准备涂改租赁合同转租商铺的想法告诉了朋友林平。两人在原来租赁协议上“动了手脚”。第二天上午,吴巧巧将张婧约到商铺,向张婧展示了这份与店主签订的租赁协议。在租赁协议上,清清楚楚地写着租赁起止日期、租金数额、原店主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了打消张婧的顾虑,吴巧巧让张婧按照租赁协议书上店主留的电话打了过去。不多时,林平就出现在面前,并为二人签署转租协议当见证人。15000元转租现金到手,吴巧巧将转租协议书和经其篡改的原租赁协议复印件一同交给张婧。阴谋得逞后,两人关停手机,玩儿起了消失。

  日前,吴巧巧和林平涉嫌诈骗被北市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文中除民警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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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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