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丽丽) 日前,《2009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提出2009年石家庄节能降耗目标,并首次提出公共机构人均水耗、电耗、油耗定额指标。其中,全年人均定额指标为水耗低于120吨,电耗低于1154千瓦时,车辆油耗低于538升。
力争年底前工业锅炉改造完成一半以上
《方案》指出,2009年全市节能降耗目标为,万元GDP能耗要确保下降5%(力争下降5.2%);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7%以上。全社会完成节约标准煤100万吨。全市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取水量低于50.2立方米。
为完成这一目标,我市将加大落后产能设备改造力度,力争年底前督导企业完成锅炉改造数量达到50%以上。继续发展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年内完成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拆除分散燃煤锅炉60台。在裕华热电供热区域内,完成替代热电四厂“以大代小”和在集中供热区域内的改燃气、改电等工作,削减燃煤200万吨。
公共机关定额耗能
《方案》规定,全市公共机构人均定额指标为水耗低于120吨;电耗低于1154千瓦时;车辆油耗低于538升。
为此,省会将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对全市公共机构进行高效节能改造,逐步淘汰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对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等,逐步更换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适时调整供暖、供冷温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5层以上实行单层停靠。完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及时淘汰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推行公务用车通过招标确定车辆定点加油站和维修厂商。
新建住宅设计节能
《方案》要求,省会新建居住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节能率要达到65%、50%的节能设计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温度调控及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在12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强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粉煤灰综合利用265万吨。
11条街道安装LED路灯246套
《方案》要求,2009年省会夜景照明设施电量同比降低15%,节约电费约200万元以上。公交车辆柴油消耗降耗4.5%,年节柴油450吨。
今年,省会主要街道路灯将采取后半夜单排灭灯、降功率运行等节能措施。在11条街道安装LED路灯246套;在19条街道安装无极灯730套。加大淘汰到期报废车辆力度,淘汰老旧公交车辆100辆,加快车辆更新,天然气车保有量占总车数的比例达到56%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