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入了重点检查阶段。
重点检查的内容是各部门、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市直重点检查确定52个被查单位,每县(市、区)将抽查3-5个单位。
据悉,重点检查工作将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查账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自查自纠“回头看”阶段,各县(市、区)治理机构、市直各部门将针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以其他名称和个人名义存在的各类“小金库”、库存现金以及以其他方式形成的“小金库”进行全面清查。
在随后的重点检查实施阶段,检查组将进驻被查单位。要力争实现“三个一批”的目标要求,即纠正一批违规违纪问题,收缴一批违规违纪违法资金,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做到自查自纠工作、案件查处、建立长效机制、警示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对不认真、走过场、避重就轻,甚至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严肃责任追究,真正形成全社会关注整治“小金库”的高压态势,创造防治“小金库”的社会环境。 (记者陆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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