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保定网讯(记者尹贺 通讯员王永强)按照公安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一行动,我市交警部门从8月15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 从严处罚。8月18日下午,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截止到发稿时,交警部门已查处了36名酒后驾车的司机。
据保定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期间,执勤民警组成3—5个勤务组,根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调集优势警力,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频率,形成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警方对驾驶员严格检查,做到一个“酒驾者”也不漏过。
民警对查出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驾驶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同时,对查出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严肃追究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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