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定兴在线 首页 定兴经济 政策法规 查看内容

定兴县2009-2010年城市规划设计

2009-8-24 10:02| 发布者: 定兴| 查看: 3076| 评论: 0|来自: 定兴人民政府网

定兴县2009-2010年城市规划设计
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县重点规划编制步伐,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在引导“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保定市2009年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底,在全县开展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要求,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分工,打破常规、协调联动,强化责任、密切合作,强力推进、确保完成”的原则,聘请高水平设计单位,全面开展城市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基础工作,切实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质量,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管理新机制。使各项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指导我县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三年大变样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任务目标与分工
(一)规划编制内容
1、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2008年完成8.36平方公里基础上实现15.4平方公里县城规划建设用地全覆盖。
2、老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3、综合类专项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含城市水系规划内容)、城市容貌与环境整治规划、综合交通规划。
4、市政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城市给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5、公共服务设施类专项规划:城市商业网点(含市场)、城市文化娱乐设施、城市体育设施、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城市教育设施(含中小学)。
6、防灾减灾类专项规划:城市抗震防灾、防洪、人防工程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地名规划。
(二)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容貌与环境整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排水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201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建设局负责城市容貌与环境整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给水、燃气、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2、供电公司负责城市供电规划;
3、商务局负责城市商业网点(含市场)规划,市场建设服务中心配合;
4、文体局负责城市文化娱乐设施、城市体育设施规划;
5、卫生局负责城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6、教育局负责城市教育设施规划;
7、水利局负责防洪规划;
8、交通局负责综合交通规划;
9、公安局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10、民政局(地名办)负责地名规划;
11、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和东城城市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电信、城市抗震防灾、人防工程、排水规划,同时负责全部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做好规划成果的专家评审、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批和备案工作。
三、组织领导
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决定成立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指挥部。
总   指   挥:王少雄   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潘  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王东升   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史玖玲   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  昆   县财政局局长
              赵  周   县建设局局长
              李  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洪波   县交通局局长
              王文华   县教育局局长
              赵建国   县商务局局长
              杜金星   县卫生局局长
              刘培新   县民政局局长
              姚克欣   县文体局局长
              李学轶   县水利局局长
              刘玉深   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文峰   县供电公司经理
              郑鹏威   县公安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史玖玲同志兼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电话:6928778)
责任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时限,8月15日前要将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及县政府办督查科。
四、保障措施
(一)协调联动,攻坚克难。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是事关我县发展的一项全局性活动,不只是规划部门的事情。各部门必须强化“三种意识”: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攻坚行动重要意义的把握,克服本位主义,强化全局观念,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划设计攻坚行动上来;二要强化协调联动意识。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三要强化攻坚克难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使命感,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精神,超前谋划、积极探索、学习先进、勇于创新。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做到“三抓”,即:明思路、抓谋划;定目标、抓落实;重成效、抓督导。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要立即行动、真抓实干,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工作,要打破常规,学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探讨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确保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规划编制经费的投入。规划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邀请水平高、信誉好的一流设计单位参与规划研究、咨询、编制和评审工作,全力推进各项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水平。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和各项规划的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
要提高规划编制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部门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规委决策、阳光亮策”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各项规划的编制,确保规划编制高水平、高质量,保证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加强调度,全力推进。建立责任监督机制。责任单位要强化分担工作的协调、调度,明确责任领导和第一协调人。实行责任单位内部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和向指挥部办公室月报制度。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例会制度。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证。
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将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的各项任务与县政府目标考核挂钩,县政府办督查科定期对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各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向县政府办督查科和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办公室负责每月25日前汇总情况并报指挥部领导。县政府办督查科每月对各部门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单位和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


漂亮

酷毙

雷人

鲜花

握手

全部回复(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