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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诚信焉能折上“折”

2009-8-26 11:08

夏秋换季之际,不少服装店都展开了打折攻略。然而就在市民享受打折带来的实惠的同时,不少折扣店在货品质量、服务态度、购物环境乃至诚信经营等方面也都频频“打折”,令消费者不爽。

  8月22日,笔者看到许多专卖店的门口处都贴上了5折、7折等字样的打折标志,而这些打折店的生意也是异常火爆。笔者发现,前来光顾的市民购物目标大多是这里低价销售的过季、断码或是专柜下架的滞销商品,而不是质量有问题的“处理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一些残次品也出现在了折扣店的货架上。市民王女士在某服装店选中了一条正在打折的牛仔裙,准备付款时发现拉链不太好用,仔细察看后才发现拉链是重新缝上去的。王女士询问店员后得知,这条裙子原本是一件残次品,经商家修补后重新出售。

  笔者随后在多家服装折扣店采访时也看到许多类似的情况,一些脏污、有残、掉色、脱线甚至开裂、破损的服装通通都摆上了货架销售,很多消费者购买时只顾低价而忽略了质量,回到家才发现问题。

  “最不能让人忍受的是一些打折店的服务态度。由于店里都是打折商品,比较便宜,所以免不了试穿、挑选,一些店里的服务员就会为此表现出极不耐烦或者态度恶劣。”消费者小张对笔者说。

  除了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外,打折商品的退换问题,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重点。不少商家在销售过程中都会表示打折产品概不退换,有的干脆在购物小票上手写或盖章注明“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字样。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除非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前明示商品存在瑕疵,否则商家对打折特价商品也应提供包修、包换、包退以及其他相应的售后服务。

  采访中,消费者普遍认为,销售的商品可以打折,但是商家应有的规范和诚信是不应该打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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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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