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早晨,高阳县北晋庄村23岁的王飞、韩波夫妇抱着刚出生3天的儿子高兴的办理了出院手续,在县医院即报处他们不仅领取到100元的新农合补偿款,还领取了400元的国家补助款。
为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改善农村孕产妇保健状况、保障广大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高阳县积极落实国家新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以领取补助款400元。
“农村产妇生孩子,政府出钱给补助,这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高阳县医院院长陈树人介绍说,“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产妇,可先办理新农合补偿,再按规定享受国家补助”。
据了解,从2009年12月3日始,高阳县医院即报处开始为2009年全年度在该院分娩的高阳籍农村产妇补发补助款,截止到2010年1月18日,该院共为340名产妇发放补助资金达11万元。
王雷 梁艳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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