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县级经适房公积金贷款在高碑店启动

2010-1-26 10:10

从1月15日起,高碑店市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当日,住房公积金高碑店管理部与建行、经济适用房中心签约,成为保定县域首个“破冰”推行经适房公积金贷款的县(市)。

  据悉,自2006年9月挂牌以来,住房公积金高碑店市管理部推出了系列公积金贷款惠民新政:为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新增了申请人通过向他人借款在付清房款或取得房产证的一年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新增通过向他人借款偿还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新增商住房门市住宅部分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开通异地购房贷款,高碑店市居民可在京、津外省市购房在高碑店市贷款。京、津外省市居民只要在工作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即可在高碑店市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直系亲属间有一人缴存公积金,其他人亦可享受公积金住房贷款。2009年,该市公积金贷款突破了亿元大关。

  日前,住房公积金高碑店管理部又协调保定市财政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向高碑店划转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00万元;并与房管、银行和社区等单位合作,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漂亮

酷毙

雷人

鲜花

握手
来自: 保定晚报

全部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