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保定市201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开始申报。
据介绍,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凡患有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结核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尿毒症、中期以上糖尿病、高血压三期、中晚期癌症、血液病、慢性肝炎活动期、肝硬化、免疫性系统疾病和消化系统溃疡慢性病的均可申报。
自3月25日起,申报单位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领取相关申报表,4月底前提出申请,申报病历资料。经统一组织体检及专家评审鉴定后,给予确认。申报鉴定将在6月底前结束。被确认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从7月1日起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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