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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面对面答复街头健身器材问题

2010-4-25 13:12

曾经是保定市一大美景的公园、街头、社区里的健身器材毁损情况普遍,既影响市容形象又妨碍市民锻炼。许多市民反映:这些缺胳膊短腿的器材该修了。

  昨天上午,在本报“红马甲”采访现场,市体育局派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宋鹏洲、群体处处长王超、竞体处副处长孟英利在东风公园健身器材旁设立“体育宣传咨询台”,与本报记者一起倾听读者的呼声及建议。78岁的左常庚老人说:“这些器材光见有人安,却没人维修。能不能过段时间就来修修,这样既能延长器材寿命也能保障安全。”

  群体处处长王超耐心解答。他说:健身器械被毁,很多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还有的是有人故意损坏。目前市区建成的健身器材由体育局、社区、民政、财政等多个部门投资安装,并不全部归属市体育部门。凡是体育部门筹措资金兴建的健身器材,他们都会定期检查、维修、更换,但往往是刚修过不久又被损坏。王超说,每一件健身器材成本都很高,而且体育部门也没有专项维修资金,他希望大家能正确使用和爱护这些健身器材。

  据了解,健身器材的使用期限在5年左右。左常庚老人建议,希望政府适当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市民有良好的健身环境;安装部门加强管理,及时维护。老人特别倡议广大市民爱护健身器材,文明健身,并互相监督,共同建设良好的环境。

  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市体育局非常重视。宋鹏洲告诉记者:“我们将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找出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服务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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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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