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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3924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2875元
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保定调查队日前公布统计结果,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4.45元,同比增长9.4%,人均消费性支出2875.91元,同比增长7.9%。
一季度我市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892.6元,同比增长8.8%,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7.7%,仍是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礼尚往来、人情还赠、礼金收入等成为众多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季度人均转移性收入1208.6元,同比增长12.9%。财产性收入为22.02元,同比增长16.5%,股息与红利收入是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一季度经营净收入增速放缓,为149.99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去年同期减少1.3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减少3.8个百分点。
据百户城市家庭抽样调查,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中八大类支出呈现“六升二降”的趋势。
食品价格上涨带动食品支出增长。一季度居民人均食品支出1084.05元,增长9.4%,食品消费占居消费首位。粮油类、肉禽蛋水产品类、蔬菜类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导致居民支出增多。
城市居民衣着消费追求时尚、追求品牌,一季度人均衣着消费性支出582.55元,同比增长6.3%。
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84.7元,增长22.8%。国家出台扩内需优惠政策,许多家电厂商频频促销,使人们产生了“省钱即赚钱”的新消费观念。
居民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113.39元,同比增长8.1%。主要是今年气候异常,同期生病住院治疗的住户较多。同时,人们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保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教育理念改变,家庭注重子女教育多元化,在培养子女特长方面投资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理念。一季度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人均支出218.81元,增长68.3%;文化娱乐用品同比增长1.06倍,文化娱乐服务增长88.4%,教育增长22.7%。
随着各种服务业迅速兴起,家政服务、钟点工、社区服务等越来越多,一季度居民人均用于服务性的消费支出133.56元,同比增长17%。
城市居民人均居住类支出357.24元,同比下降11.2%。交通和通讯类人均支出200.82元,同比下降10.5%。其中人均交通类支出52.97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人均通讯类支出147.85元,同比下降14.2%。
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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