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排水总公司又一次义务修复无人问津的塌陷污水井一座。该井位于朝阳大街交通局对面路东便道,是使用单位纳入井(接入市政排水主管网之前的排水检查井)。据了解,此类情况该公司每年要义务处理百余起,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即使如此,仍有很多应由产权单位负责却缺乏必要管护的排水设施在给市民添堵。
据排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有关规定,保定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类似朝阳大街交通局对面路东便道污水井的产权应归属使用单位,也就是说产权单位有责任对该塌陷井进行及时补缺或修复。但市排水总公司监察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产权单位后,十余天未见修复。为避免此井造成安全隐患,排水总公司最终抽调人员为此井配齐井圈井盖并进行了全面恢复。
目前,保定市雨水收水井,雨、污水提升泵站及排污明渠(32公里),有近5万座雨、污水检查井和雨水收水井,“残缺”的排水设施直接影响着市容市貌和百姓出行安全。就排水设施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来说,这近5万座的排水设施中有近3万座由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分布在城区市政道路的排水主管线上;其余属于非市政设施,应由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排水总公司表示,排水设施的丢失、损坏及污水外溢现象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如果市民群众发现问题可及时拨打排水服务热线3124111,届时排水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现场查看核实,属于责内立即处理并给予回复,责外问题也会及时告知并尽能力协调。此外针对非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议使用单位确认产权, 不仅要实行“认领制”,并且应标注联系方式,以便于市民群众发现排水问题时,能够及时找到产权单位进行沟通解决,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通讯员 冯坤 彭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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