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迈出有力步伐。近来,市教育局屡出新政,从中考录取、扶持弱势学校发展等方面着手,为保定市教育均衡发展布局。
省级示范性高中帮建初中
今年5月起,保定市启动高中帮建初中工程,具体参加帮建学校及帮建对象为:
保定一中帮建南市区二十一中;
保定二中帮建新市区二十六中;
保定三中帮建新市区百花中学;
保定外国语学校帮建北市区二十四中。
从今年起,被帮建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每年在中考升学时,除正常参加公助统招生和公助指标生录取外,按中考人数计算,不低于3%的学生,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在公助指标生录取线下30分内,可对口升入帮建省级示范性高中,享受公助生待遇。2010年至2012年必须是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享受以上政策;从2013年开始必须是该所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才能享受以上政策。
除此以外,市教育局还要求4所示范性高中对所帮建的初中学校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初、高中衔接工作上给予定期或不定期的指导。
十七中今年划片招生
从今年起,保定十七中实行“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不再举行英语口语测试。
公助指标生将占
公助生的8成
今年,保定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公助指标生占公助招生计划的比例扩大到了80%,而且政策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而这一比例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为30%和50%。公助指标生比例的扩大,对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和引导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学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指标生分配政策,从今年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即2013年初中毕业生开始,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指标生招生计划将限定录取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
市区民办学校的市区户口初中毕业生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指标生招生政策。
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公助统招生的录取。依据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统招生招生计划、考生的升学成绩和志愿划定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公助指标生的录取。在公助统招生录取线下浮若干分数,作为公助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初中学校指标数额、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如初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指标生生源不足,空余指标转为统招生指标,集中使用,统一录取。
3、择校生的录取。按省定“三限”政策要求执行。
记者唐靖茹 李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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