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22指挥中心指令:在博野县东街村石桥东侧,一辆银白色小轿车撞伤人后逃逸。
接到报案,交警大队大队长牛志凯与副大队长刘军马上带领民警赶赴现场。他们在肇事现场发现,路面南侧遗留有受撞击受损的自行车一辆,少许肇事车前车灯和保险杠碎片。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肇事车应为浅色两厢小轿车,牌照前三位是“冀FE”,事发后向东南方向逃逸。自行车上共有两人,伤者是一名乘坐自行车的8岁男孩。
次日早,牛队长带领汽修厂技术人员再次对肇事现场的遗留物进行分析,初步确定肇事车为昌河爱迪尔小轿车。经昌河爱迪尔4S店确认后,民警调取了全市1700多辆爱迪尔车辆信息,从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15辆博野籍车型。
负责排查的民警遂逐车逐人见面进行验证。
副大队长刘军带队到南小王乡堤头村排查时,车主李卫称此车两个月前已卖给其妻弟柴云岭。办案民警立即与柴云岭取得联系,该人自称驾车在石家庄高开区办事,民警果断要求立即到石家庄见车见人,面对执著的办案民警,柴云岭开始闪烁其词并挂断了电话。
两个小时后,柴云岭来到交警大队投案,主动供述了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经过,根据其供述的地址,大队民警当晚从保定某汽修厂将正在整修的轿车扣留。
至此,一起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经四昼夜侦办告破。
李少鹏 郭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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