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遇,从字面上给人最浅显最直观的印象便是香艳,与情爱有关,与色相有关。但其实它还有一个最通俗的解释是——和一切美好事物的相遇。那些我遇到的可爱的人们,虽然称他们为“美好的事物”极为不妥,但我仍将与他们的相遇定义为“艳遇”,如果非要界定,大概可以称为“非典型艳遇”。
拉萨
非典型艳遇片断3
小小男孩的绅士风度
藏历十月十五日,仙女节,也叫“吉祥天母”节。关于它的起源,有一个这样的传说:大昭寺的守护神玛索杰姆的大女儿白拉姆放纵自己,于是被母亲诅咒一生没有真心人,即使有也只能一年见一面。后来咒愿实现,住在八廓街的白拉姆与其住在拉萨河南岸的情人,每年只能在仙女节这天相会一次。于是便有人戏称这个节日为藏族的情人节,与内地七月初七牛郎织女相会的传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仙女节”也赋予了妇女更多的特权,她们可以借过节之名向熟悉的男同胞索要礼物,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向陌生男子索要,只要对西藏民俗文化略有知晓的人,大都会象征性地“施舍”。我有幸赶上了这样一个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