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河北省推广男到女家落户婚育新风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会议上,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推广定州市倡导“男到女家落户”工作经验的指导意见》,号召全省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定州的做法和经验,在农村大力倡导、积极推动“男到女家落户”工作的开展。
在这份推广意见发布之前,定州“男到女家落户”的婚居模式,已经倡导了30多年。
作为河北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定州市目前总人口120万,农业人口92万。30多年倡导“男到女家落户”的婚居模式,使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婚育观念深入人心。从1998年至今,平均每年增加1200个男到女家落户家庭,总数达到4.35万个,约占总户数的10%,该市连续1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探索出了一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
在倡导“男到女家落户”工作中,定州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
1973年,当时的定县出台“七条规定”,保护上门女婿和妇女的合法权益。1978年又下发关于大力支持男到女家结婚落户的十点意见。80年代到90年代,县委、县政府(1986年后为市委、市政府)在制定有关计划生育的文件或安排计划生育工作时,总是把计划生育与倡导“男到女家落户”结合起来,要求各部门结合职责范围,齐抓共管,共同参与。
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资源优势,定州成立了群众文艺宣传队,利用定州秧歌戏、子位吹歌等艺术形式和影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唱响男女平等主旋律,清除农村婚育旧观念,教育群众树立“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观念,逐步形成了有利于“男到女家落户”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计划生育明星、少生快富明星、优秀女孩、好媳妇、好婆婆评选中,定州注重向“男到女家”落户家庭倾斜。全市9950个家庭被评为“新农家示范户”,挂光荣牌、上光荣榜,成为乡村明星。由“男到女家落户”的女婿、顶门立户的闺女和积极支持“男到女家落户”工作的干部组成现身说法宣讲团,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切实感受,讲述“男到女家落户”带来的信息变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政策上大力推动。上世纪70年代的“七条规定”和“十点意见”,对婚姻形式、居住模式、姓氏称呼、劳动权利、财产继承、政治社会待遇、男女同工同酬、户口迁移、家庭民主等方面做出了制度性规定,促进了“男到女家落户”。
多年来,定州市在严格落实有关法规的同时,与时俱进地完善配套政策。对上门女婿坚持政治上培养,生产、生活上关心、帮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发展党员、培养村干部时,注重发展有才干的上门女婿入党,培养其担任村干部,在子女上学、入伍、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待遇。对上门女婿不歧视、不排挤,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和当地村民一样有宅基地分配权和耕地承包经营权。在新农村建设中,重点帮扶发展生产,为他们提供资金、信息、技术服务。在安排宅基地、生产性贷款项目、劳务输出、享受低保、照顾生育二胎,办理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放弃生育二胎生育指标奖励、加入“新农合”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买单等方面,制定针对“男到女家落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如今,在定州市,“男到女家落户”的婚姻模式被普遍接受,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深入人心,这对提高妇女地位、维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解决有女无儿家庭的养老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30多年来,该市符合政策生育率基本在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稳定在正常范围,女性在家庭生活方面的“决策度”显著提高,形成有儿靠儿、无儿靠女、男孩女孩都能养老的多元化家庭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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