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系统三项建设工作中,市公安局在全市各县(市)公安局全面推行了“一站三联”即:农村警务工作站,上借党政力量联管、内借多警力量联动、外借群众力量联治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借助党委政府、公安业务警种和基层群防群治队伍三方力量,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问题,全面提升了维护社会稳定能力。
该局“一站三联”工作机制以农村警务工作站为核心,充分发挥驻村民警在农村警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借助各方面力量,做深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各县(市)公安局依托群众工作站设立警务工作站,为每名驻村民警配备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录音笔“三件套”或配备具有视频、音频功能的现场执法录音仪,保障农村警务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将各县(市)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分别纳入县(市)、乡镇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成员,驻村民警纳入村镇群众工作站成员,将驻村民警有关职责任务纳入群众工作站代办、代转范围,为更好地发挥农村警务工作站作用提供组织保障;并严格落实省公安厅“三个严禁”要求,减轻驻村民警工作压力,为驻村民警深入农村提供时间保障;该局还专门制定出台了对驻村民警的待遇和经费倾斜措施,为农村警务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该局各农村警务室依托农村群众工作站,联系党委、政府各方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互动局面。建立落实“逢五进站,逢六联系”制度,即驻村民警每月5日、15日、25日进站,在群众工作站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做好警务工作;驻村民警与对应群众工作站人员的固定联系机制,每月6日、16日、26日要与群众工作站人员固定联系,其它时间随时沟通,及时互通治安安定、社会稳定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信息,协商做好相关工作。
该局还通过建立健全群防群治体系,牵动社会各界力量,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建立建强各个村镇治保组织,明确任务职责,切实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工作。并会同司法等部门,在辖区村镇选择威望高、责任心强的2至5名村民,负责及时排查、调解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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