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工商局把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民心工程”来抓,着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网格化监管,全力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民生。
为让全县人民在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放心,该局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制定本系统《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推行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以“构筑五查机制,搭建三个平台”促责任监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强化网格化无缝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为强化属地监管,该局明确各基层工商分局的监管范围和内容,将监督食品经营企业商户落实食品安全内容列为重点,指定工商分局长为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主管领导带头对分包的监管辖区进行督导检查制度,责成食品监管科开展了定期督察、定向督察、专项督察、层递督察、职级督察“五督察”活动。同时组织各科队分局开展互学性交叉检查,重点对各辖区内商品经营者的主体经营资格、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经营者自律制度、信息公示栏、12315提示牌等监管内容进行检查。为增强社会监督效果,还聘请30名安全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实地考察巡视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未落实监管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追究。
截至目前,该局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五督察”活动6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80户,抽查检测食品790种(次),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0起,对互查联查中成绩突出的通报表彰,出现差异者点名曝光并限期整改,既做到了有效监管,又实现了市场净化,营造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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