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辉)7月16日下午,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会议要求,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普查区域的划分要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全国,划分工作应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公安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2010年8月底前完成户口整顿工作。普查员要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摸底工作。
据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查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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