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暑期、汛期安全事故隐患,阜平县对尾矿库企业实行临时特别管制,向全县101家尾矿库企业下发了“暑期汛期尾矿库临时特别管制措施提示卡”。
按照要求,所有尾矿库暑期、汛期一律停产,并在接到“提示卡”10日内排空库内积水。停产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确保排水构建物无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满足设计的防洪标准,库内水位观测尺、正常水位和警戒水位标记必须清晰醒目,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必须可靠通畅。此外,各尾矿库必须制定暑期、汛期应急预案,备齐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防汛实地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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