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开的市文明委全会,是贯彻省文明委第十五次全会精神、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省三年大变样考核、全面部署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会议的召开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按照“一个目标,两个提升,三新、四德、五到位”的要求,明确以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努力做好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有基础,有条件。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创建文明城市是整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分量最重、影响最大的活动,是推动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有效载体,是全国大中城市拼抢争创的城市综合形象的金字招牌,从这个意义上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既是荣誉的追求,也是发展的需要。保定市人口占全省六分之一,是全国的人口大市、文化名城,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优秀的文化传统昭示着古城人的人文精神,体现着古城文明的传统,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也使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决心去参与争创活动。我们应当把创建文明城市这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作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来对待,更加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近期来看,要做好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和省三年大变样、市民素质大提高工程的迎检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近年我市城乡文明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各个城市之间竞争异常激烈,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今年是迎接新一轮评比的关键之年,更是全省大变样考核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城市公共文明指标的要求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查漏补缺,倒排时间,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力争在国家测评和省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长远来看,要抓紧制定文明城市创建规划。一方面,要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保定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办公室,针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修订《保定市2009-2011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积极迎接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另一方面,要着手谋划《保定市2012-2014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切实把测评指标转变为工作目标,把测评方法转变为工作方法,把测评体系转变为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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