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三提高、两增强”总目标,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重要载体,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普治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市,为创建和谐保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文化基础。
“五五”普法高位启动
2006年“五五”普法伊始,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市人大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成员单位和普法办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召开了“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进行了全面部署。
强化网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网络,组成了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龙头,以22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支柱,以25个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为节点,以340个基层职能单位为脉络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形成了上下衔接、协调联动的“四级六层”普法网络和级级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同时,强化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年度任务,纳入考核目标;强化监督机制,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由领导小组成员为领队的督导检查;强化保障机制,“五五”普法以来,市本级投入普法经费150万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投入普法经费约2380万元。
法制宣传形式多样
坚持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大局转,针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奥运安保期间,以“平安奥运,与法同行”为主题,开展了迎奥运百日集中宣传活动。
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中,以“迎国庆,保稳定”为主题,在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除此之外,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以常态化宣传为“纽带”,提高普法的辐射作用。以现代科技手段为“平台”,增强法制宣传的互动性。以公开审理为“渠道”,增强法律宣传的警示作用。通过筛选案例,有计划地在基层、群众中间开展公开审判活动,通过审判典型案件达到教育大家的效果。 以新闻媒体为“基地”,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我市普法、依法治市的成果。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制教育。
依法治市进一步提升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大力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市政府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保定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组成的“保定市法制宣传讲师团”,市普法办每年制定《全市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安排意见》,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强化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益多样,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几年来,全市各类重大决策、决议都经过了严格细致的法律咨询,充分听取了法学专家和学者的意见,避免了决策的片面性、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广大公民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活靠法律规范、纠纷靠法律解决、权益靠法律维护”已经成为主流。
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四级六层”法制宣传网络和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把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法律明白纸”送到农民手中,把法制宣传做到田间炕头。普遍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推动巡回法庭建设,完善司法援助和帮残助困的长效机制。
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全市组织开展了“为经济服务,为群众分忧”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在“三年大变样”城市集中拆迁过程中,全市各级普法机构及时推行一线服务工作制,组织3000余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和公证、财会人员,随同施工及政府安置部门人员深入现场,及时讲解国家法律,宣讲有关政策,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通过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教育,有效地推动了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几年来,我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信访,较好地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及时化解一批人民内部矛盾,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案件持续下降。全市排查各类民间纠纷52600余起,化解矛盾48200余起,制止民转刑事件28400余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