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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力保全年实现财政收入210亿元

2010-9-6 13:51

本报讯(记者谢辉 通讯员王占革)加强协调督导,全力组织收入,把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210亿元作为首要工作目标,这是9月3日召开的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定下的硬指标。

今年前8个月,全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在上半年收入超百亿元的基础上,到8月底,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35.8亿元,占全年任务的67.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0.4亿元,占全年任务的68.9%。其中,唐县、阜平、曲阳、高碑店4个县(市)全部财政收入和高碑店、定州、涞水3个市(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提前1个月完成前三季度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调度、统筹安排,全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交通运输、农林水、环境保护等支出实现较快增长,粮食直补等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为确保完成全年210亿元收入任务,会议要求,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走势,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在确保不虚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税源潜力,努力实现不同税种、不同区域间的以丰补歉、以增补减;加强财税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抓好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在保证收入进度的情况下,努力提高增幅;实行季度分析、月度通报制度,倒排进度,每月对县级收入进度进行排队,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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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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