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农民分享价格上涨好处的基本做法;如果价格非理性下跌,政府有义务实施对农产品的保护。
近段时间以来,农产品价格连续数月上涨。农民在此轮价格上涨中得到了何种利益?如何有效应对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不利影响?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乡村一探究竟。
农产品价格连涨数月
近几个月,国内小麦、玉米等粮食价格先后涨到近10年来的历史高位,猪肉、鸡蛋、大蒜、生姜等农副产品价格也连续上涨。
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这一轮农产品涨价呈现明显特点,即销售环节有波动,生产环节不明显。长期从事生猪饲养的藁城市饲养大户马金国对记者说,他并不看好这一轮猪肉涨价的势头,并认为涨价持续不了多久,如果国家没有进一步的稳市措施,不排除重新跌下亏本线的可能。
涨价冲减国家惠农政策
当前持续上涨的农产品价格,明显影响到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消费意愿以及投资渠道等。农产品价格一路攀升,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效应被冲减,部分农民收入下降,甚至挫伤种粮积极性。
藁城市廉州镇种植大户李茂田告诉记者,他家承包土地20亩种植小麦,由于去年冬天遭遇冻害,小麦产量略微下降,但今年小麦收购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不少,种植小麦亩均收入为920元左右。不过,扣除每亩土地租金140元、种子42.5元、农药13.5元、化肥185元及犁地、收割费用80元和其他农资支出50元左右后,每亩收益也仅有400多元,如果再考虑投入的人工费用,种小麦不赚反赔,远不如外出务工收入多。
应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从小麦到鸡蛋,从猪肉到生姜,农产品涨价,农民收益过少的问题反复出现。这就需要我们思考,为什么农民不能分享到价格上涨的红利?为什么利润主要停留在流通环节?客观地说,除了一些不法商人外,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也付出相应的劳动,承担了相应的风险,道德上的谴责并不能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因此真正要解决的是,如何协助农民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农民分享价格上涨能力、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能力。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李昌平介绍说,农民与流通商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流通商掌握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前瞻性地预测价格走势。在这方面,个体农民处于弱势状态。因此,加快农民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在更大范围内分享个体农民零散的价格信息,可以打破流通商在这方面的优势,进而提高农民的整体议价能力。
李昌平认为,市场的波动,在某些情况下是无理性的,超出供求关系的范畴。对于这样的非理性波动,政府的监管就非常重要。在价格非理性下跌中,政府有义务实施对农产品的保护。对于价格非理性上涨,政府也需要加强市场监督,打击某些商贩造谣、囤积、哄抬农产品价格的行为;同时也防止价格暴涨对第二年农产品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