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唐山5月底前95%企业参与"共同约定行动"

2009-4-1 15:38

为推进企业积极参与“不减薪、不裁员”的“共同约定行动”,唐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明确4月10日前,该市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部参与,5月底前95%的企业参与“共同约定行动”的目标,还一并出台了激励制约机制。这是笔者日前从省推行厂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该市制订了“共同约定行动”的激励制约机制:4月10日前,仍未参加“共同约定行动”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取消其先进称号,并在新闻媒体予以通报,同时取消经营者所获得的市级荣誉称号。拒绝参加“共同约定行动”的企业,取消企业申报各类先进称号的资格;企业经营者不得参加各级劳动模范、新唐山建设卓越功勋奖的评选。对在“共同约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荣记振兴唐山立功竞赛二等功,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企业经营者优先推荐参加市劳动模范、新唐山建设卓越功勋奖的评选,优先推荐为省、全国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该市还明确,企业、职工、工会等几方可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协商,可以签订单项或综合性的共同约定协议。企业方约定内容主要包括: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效益较好企业约定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工资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约定不实行非正常裁员,对已录用的职工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确需减薪的企业,约定经营者和管理层要先于普通职工减薪。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开工不足或暂时停产的企业,约定积极采取轮岗轮休等措施,努力减少裁员;确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职工代表说明情况。


漂亮

酷毙

雷人

鲜花

握手
来自:

全部回复(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