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定兴县环保局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掌握重点排污企业排污状况, 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针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多、成分复杂、数量大的特点,鸡泽县环保局制定了以“三定”、“三查”为主要内容的重点企业监察制度。“三定”是指监察工作定人、定时、定项,即对每家被监察单位都指定监察责任人,定期深入企业按照规定项目开展监察工作。“三查”是指查人、查物、查记录,即每次都查访企业环保负责人,查看治污设施运转情况,检查治污设施运转记录。每次都填写现场监察记录,详细记录企业排污及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要求,并由监察责任人和企业环保负责人双方签字。
重点企业监察制度的建立,对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生产工艺情况、治污设施运转情况,及时纠正企业违规行为,消除污染隐患,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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