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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大校园车祸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

2010-10-20 09:06

本报10月18日讯 笔者今天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了解到,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启铭已于10月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警方调查确认: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系保定某单位实习生。10月16日晚21时40分许,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迈腾轿车(车牌号:冀FWE420)到河北大学送朋友,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穿着轮滑鞋的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调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截住。接到报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迅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在依法扣留肇事车辆、行驶证及李启铭驾驶执照的同时,迅速组织抢救伤者。事故处理民警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

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及责任追究,力争尽快使肇事者受到应有惩处。 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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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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